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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政策同時作為本公司之「商品交付政策」(第一條)與「退換貨政策」(第三條、第四條)。
海沃教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
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經營之線上課程服務。您完成訂購即表示已閱讀並同意本政策全部內容。
本網站所載課程以「島宇商學院」為品牌名稱對外呈現,實際提供服務並與您成立契約之主體為海沃教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。
本公司提供您不少於三日之契約審閱期間。您得於訂購前充分審閱本政策及相關契約條款內容。
您於本公司訂購頁面勾選同意本政策及契約條款並完成付款後,本公司即以電子郵件寄送訂單確認通知。經您再次確認後,本契約成立。
本課程為線上數位課程,全程於本公司指定之網站系統線上觀看,無實體商品寄送。
本公司於確認收款後,開通您的課程觀看權限,並以電子郵件寄送開通通知、登入帳號及使用說明。
自付款成功之日起 24 小時內完成權限開通,最長不逾 3 個工作日。
課程權限開通並寄送開通通知,即為完成商品交付。商品交付之完成,不影響您依第三條行使終止契約及請求退費之權利。
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未於前項最長期限內完成權限開通,您得通知本公司解除契約,本公司應全額退還您已支付之價金。
本課程採定期制。
自課程權限開通日之次日起 12 個月為授權使用期間,期間內不限觀看次數。授權使用期間屆滿時,本契約即告終止。
您所取得者為個人觀看之授權,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,不得將使用權讓與他人,亦不得重製、公開傳輸或以任何方式散布課程內容。
您得隨時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,本公司不得拒絕。
(1)單一單元之「已觀看」認定
單一課程單元之累計觀看時間達該單元內容總時長 50% 以上者,該單元即計為已觀看。
以倍速播放者,依內容時長計算,不以實際經過時間計算。重複觀看同一段落者,不重複計算。
(2)已提供服務比例之計算
「已提供服務比例」以下列二者孰高者認定:
免費預覽單元不計入前述分子與分母。
(3)觀看紀錄之查詢與異議
本公司平台系統所記錄之觀看歷程,得作為認定已提供服務比例之依據,您得隨時於會員頁面查詢自身觀看紀錄。
您如對觀看紀錄有異議,得於提出終止通知時一併敘明理由,本公司應於查證後回覆。本公司不以系統紀錄為認定爭議事實之唯一依據。
於課程觀看權限開通前,您得通知本公司取消訂單,本公司應全額退還您已支付之價金,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因系統重複扣款、金額錯誤或您重複下單所致之溢付款項,本公司於查證後全額退還,不適用第四項之退費標準。
退費金額依下列標準辦理。起算日為課程權限開通日:
| 情形 | 條件 | 退費金額 |
|---|---|---|
| 第一階段 | 開通日起 7 日內,且已提供服務比例未達 10% | 全額退還已支付之授權使用費 |
| 第二階段 | 開通日起第 8 日至第 30 日內,或已提供服務比例達 10% 而未達 33% | 退還已支付授權使用費之 50% |
| 第三階段 | 開通日起逾 30 日,或已提供服務比例達 33% 以上 | 授權使用費不予退還 |
同時符合二個以上階段條件者,適用階段序號較後者。
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公司客戶服務信箱,或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營業所地址。通知到達本公司之日為終止日。
本公司自收受您的終止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完成審核並辦理退款,依原付款方式退回。
金流服務手續費由本公司負擔,不自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課程觀看權限自退款作業完成之日起停止。
辦理退款時,您應配合完成發票作廢或折讓手續。已使用之發票中獎獎項或相關優惠,依財政部相關規定辦理。
本課程為線上數位課程,無實體商品,故無換貨機制。
如您因誤購而希望更換為本公司其他課程,得於課程觀看權限開通前提出申請。本公司得依實際情形協助辦理,價差多退少補。權限開通後,一律依第三條之退費標準辦理,不另行換課。
如課程內容有錯誤、系統異常或本公司未依約定提供服務,本公司應負責更正、修復或補償,該情形不適用本條,依本公司另行公告之服務契約條款辦理。
您對本公司提供之服務有任何疑義或申訴,得以電話、電子郵件或書面向本公司提出。本公司應自接獲申訴之日起 15 日內妥適處理。
因本契約所生之一切爭議,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 47 條或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9 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。